主日申言,第16週

(一)主題–眾聖徒都必須學習在主的權柄之下,並照着祂的引導,帶頭挖井–挖去泥土、石頭、汚穢等障礙物。

經節:民數記21章18節說,”這井是眾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,用權杖用扶杖所挖所掘的。“

權杖是在治理者手中與權柄有關的王杖。詩篇23篇指明,竿(原文與扶杖同字)是為著引導。因此,權杖是為着權柄,扶杖是為着引導。我們需要在主的權柄之下,並照著祂的引導被挖掘。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平常不會是挖井的人。低階層的人纔作挖掘的工作。但民數記21章告訴我們,神子民中的首領和尊貴人在比珥挖井。我們若要在眾地方召會裏,一直享受基督作湧出的泉源,所有領頭的人就必須在主的權柄之下,並照著祂的引導,帶頭挖去泥土。這樣我們在眾召會裏才會一直有泉源湧出活水,因為我們有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用權杖和扶杖的挖掘。固然,召會中領頭的長老、同工必須帶頭挖掘,但是我們其餘的弟兄姊妹也不該袖手旁觀,因為領頭的人,萬一那天年紀老了,生病了,軟弱了,跌倒了,井沒人挖掘了,阻塞了,召會就不再有湧出的泉源來解我們眾人的乾渴了。所以,我們眾人都該義不容辭,都該學會帶頭挖井,就是挖掉一切的障礙、阻礙、石頭、泥土、泥巴、汚穢,罪汚、好使我們都能成為活水的管道,讓活水能在我們身上湧流,以解眾人的亁渴。我們也不該隨便、放縱的過生活,以免活水在我們身上受到阻礙,而把死亡、汚穢帶到召會中、聚會裏,叫召會無法往前,叫主的名蒙羞,叫聖靈憂愁,叫聖徒受損,叫撒旦得逞、恥笑。

(二)關於靈的汚穢

晨興聖言84頁,最後三行,”我們的心有許多汚穢,必須挖掘出來,甚至我們靈裏也有一些汚穢,必須受對付。有人会问,我們的靈不是純淨、無汚嗎?怎會有汚穢呢?按照哥林多後書7章1節:“所以親愛的,我們既有這些應許,就當潔淨自己,除去肉身和靈一切的玷污,敬畏神,以成為聖別。”

根據這節經文,我們的靈是會被玷污的。恢復本聖經,哥林多後書7章1節註3:肉身的玷污,指物質的事物;靈的玷污,指靈界的事物,如拜偶像等,因為汚鬼常躲在偶像背後受人敬拜,所以人一去拜偶像,靈就被玷污了。

另有一種說法是說,當初,神造人,將生命之氣吹進人的鼻孔裏,成了人的靈,原是清潔、正直的,卻因人的墮落,造成魂與體被玷污而汚穢了,所以當人的靈經過魂與體出來時就有了摻雜,變得不潔淨了,就像硫磺水,它源頭的水本來是清澈乾淨的,但因為水流經過有硫磺的地區,之後就有了硫磺的味道了。

 

GB弟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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